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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17 | 优秀工程目录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棵树”、“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这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15号文核准,这次发行采用网下向合乎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承销总干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承销总干事”)协商确定这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94元/股。

      三棵树于2016年5月23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三棵树”A股1,000万股。

      根据《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426.43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承销总干事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这次发行股份的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146370%。

      发行人与承销总干事定于2016年5月24日(T+1日)上午在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这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16年5月25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这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着重关注,并于2016年5月25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发行人和承销总干事根据初步询价结果,考虑市场环境、发行人基本面、市场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拟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94元/股。

      投资者按此价格在2016年5月2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6年5月23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承销总干事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申报价格按照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照拟申购数量由低到高、相同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由晚到早进行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的配售对象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4、网下投资的人应根据《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6年5月25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5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承销总干事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承销总干事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