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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和润淀粉有限公司未按规则树立进口食物进口和出售记载案

2024-01-05 | 新闻中心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13日,南宁海关网站发布行政处分信息,触及广西和润淀粉有限公司。

      南邕检罚字〔2021〕0003号广西和润淀粉有限公司填表时刻:202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则

      企业称号:广西和润淀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润公司”)一致社会信誉代码:75M

      2019年11月10日,邕州海关实地核对和润公司作为进口食物进口商存案、进口和出售记载等法定责任执行状况。经核对发现,当事人未恪守食物进口和出售记载准则,没有对2020年进口的食物(触及报关单编号为332、772、706、085、666)树立契合准则规则的进口和出售记载。当事人作为进口食物进口商,树立的食物进口和出售记载没有照实记载进口食物的卫生证书编号、品名、标准、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称号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主席令第22号)第九十八条、《进出口食物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3号)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则 ,决议对和润公司予以正告

      可自本处分决议书送达之日起60内向南宁海关请求行政复议,或许自本处分决议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述

      上述内容不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要或个人隐私及其他法令、法规规则不予揭露的景象